民航局重新编制通用机场建设指南 新增多项内容
7月12日中国民航局发布通知,为指导通用机场的规划建设,民航局机场司组织编制了《通用机场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8月10日前反馈课题组联系人。
联系人:王丕栋,电话:18330219050
联系人邮箱: zszcbzs@126.com
机场司
2021年7月6日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 5026-2012)自2012年6月1日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国通用机场建设、保证通用机场的安全适用性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但随着通用机场建设的不断发展,规范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实际要求,需进一步修订完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发布的关于通用机场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满足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通用机场建设发展需求,提供较为全面的通用机场规划建设指导原则,由华设设计集团北京民航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持、由相关院校、科研、设计单位组成编写组,对原《通用机场建设规范》进行修订,重新编制《通用机场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编写组通过广泛的技术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通用机场建设经验以及有关研究成果,并分析借鉴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完成了《通用机场建设指南》(MH/T 5026-2021)编制。
本指南代替《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 5026-2012),对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1)将标准名称由《通用机场建设规范》变更为《通用机场建设指南》;
(2)增加了通用机场类别、功能、航空业务量等术语;
(3)增补了A类通用机场设施建设内容和设置要求,包括飞行场地、目视助航设施、空中交通管制设施、安全保卫设施、消防及应急救援设施、供油设施、服务保障设施、公用设施等;
(4)增加了机场建设用地及绿化等内容;
(5)增补了B类通用机场设施建设内容及相关要求。
附件:
《通用机场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全文
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