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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促进大飞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16 19:11:00
新闻来源:长沙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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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1/11/16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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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长沙市工信局

  一、起草背景

2020年11月22日,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达哲会见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商飞)董事长贺东风一行,并提出要“推动长沙、株洲等地建设航空零部件配套基地,与中国商飞等央企紧密合作,加强潜在供应商培养。”11月23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出席“2020走进中国商飞合作对接会”,要求“为大飞机中国造”贡献湖南力量。2021年3月9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桂英对《关于长沙大飞机产业有关情况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继续跟进,加大推动力度。市委副书记、市长、湘江新区党工委书记郑建新对大飞机产业发展作出批示,并于6月24日专题召开了长沙市大飞机产业发展座谈会。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大飞机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副市长邱继兴带队赴中国商飞拜访对接的有关需求情况,以及湖南“三航”高层座谈会和2021湖南航空制造业合作对接会上签署的合作协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军民融合产业处牵头起草了《长沙市促进大飞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一是组织开展理论研究。为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打造长沙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大力培育和发展长沙市大飞机产业,初步编制了《长沙市促进大飞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二是集中征求园区、联盟、相关企业意见。6月22日,就《长沙市促进大飞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组织全市相关园区、26家大飞机产业重点企业、长沙市大飞机产业联盟及长沙市航空航天(含北斗)产业链办公室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了与会单位对《长沙市促进大飞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并根据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是分批征求各市直单位意见。6月22日-23日,市工信局关于《长沙市促进大飞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共8个部门意见,并根据相关市直单位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是召开意见座谈会。7月28日,副市长邱继兴组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和长沙高新区、望城经开区等重点园区以及大飞机产业重点企业就《长沙市促进大飞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并根据座谈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最终,经反复研究、多轮修改,数易其稿,按照相关程序,形成《长沙市促进大飞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送审稿)》,8月23日提交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9月14日《长沙市促进大飞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长政办发〔2021〕43号)由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三、主要内容

共有15条,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则。本政策属于专项政策,主要支持没有发生违规违法行为,未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符合安全生产、保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环保、消防等要求,在长沙市注册登记且财务独立核算的生产、制造及服务型企业。

第二部分是支持意见,分为10个方面。一是支持范围。自2022年起,列支8000万元新设立长沙市大飞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航空新材料、机载系统、飞机起降系统、航电系统、机电系统、先进基础工艺、维修检测、产品配套、产业技术攻关等相关领域的发展;二是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三是培育大飞机供应链体系;四是支持贷款贴息;五是设立大飞机产业发展基金;六是支持大飞机产业技术攻关;七是支持建设国家级平台和实验室;八是推动行业标准制定;九是支持企业获取国家资质;十是支持航空领域高端人才引进。

第三部分是附则。一是当年奖励资金总额控制在当年预算批复的大飞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以内;二是参与军机生产、配套的企业参照本意见执行,本意见与市级其他财政政策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符合多项奖励条款的,按金额最高的一项奖励条款执行;三是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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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促进大飞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解读_政策解读_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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