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民用运输机场选址规范》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解读
近日,民航局发布公告,《民用运输机场选址规范》(MH/T5037-2019)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原规范性文件《民用机场选址报告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AP-129-CA-02)。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8章:总则、场址基本要求、选址程序、初选、预选、航行服务研究、比选、选址成果报告。此外还包括3个附录: 附录A:气象资料统计用表、附录B:预选场址条件比较表、附录C:选址报告附件格式及要求。
下面结合本人负责机场选址的体会,谈谈对新规范中某些条款学习心得。
103 机场选址应遵循空地结合、技术优先、经济合理、统筹兼顾的原则。
长期以来机场选址所谓的“空域优先“原则并未在新规范出现,”空地结合“的提法相对更切合实际。”技术优先“的提法第一次出现,过去的提法是”技术可行“。
201 机场场址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
本条与“三规合一”的提法相统一,即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中涉及到的相同内容统一起来,并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
204场址应避开各类禁区,宜避开各类限制区。
本条对“禁区“的侵入和占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206 场址应与主要服务城市(或景区等) 距离适中,地面交通便利,进离场航线宜避开城市上空。
某些机场是为城市群服务的,本条提出场址与主要服务城市距离适中,具有可操作性;地面交通便利的提法在某些情况下并不现实,如很多山区场址地面交通并不便利。
322 中型及以上机场应初步预测近、远期客货吞吐量,并据此确定机场规划跑道数量,小型机场估测近、远期旅客吞吐量。
本条提出“初步预测”、“估测”近、远期旅客吞吐量,据此确定跑道数量。事实上,机场选址阶段不但要预测客货吞吐量,还要对航空业务量参数进行预测,规划跑道构型、总平面布置,从而对不同方案进行投资估算。也即,新机场选址规模不但确定飞行区建设标准(确定飞行区技术标准,计算跑道长度、跑道数量及运行类别),还要确定航站区建设标准等。
432 初选场址的分析应至少包括以下因素: 地理位置、跑道位置及方位、净空条件、地形地貌条件、交通条件、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及地下管线情况等。
本条未提到“空域条件“,事实上,“空域条件“同样是初选场址重要的影响因素, 考虑场址与周围军、民用机场以及机场的使用空域存在什么样的矛盾,场址空中运行条件能否满足航空运输需求预测等,是场址取舍的重要标准。
511 预选场址应具备机场建设条件,相互独立,间距宜不小于4 km,或在工程技术的某一方面如地形地貌、地质情况等具有显著差异。
初选场址属于基本可行场址,而预选场址则属于可行场址。本条强调了预选场址的独立性,并对预选场址彼此的间距进行规定,可以避免预选场址滥竽充数,体现了场址宁缺毋滥的要求。
522 应根据空中和地面条件综合比选,将具有明显缺陷或条件相对较差的初选场址排除,确定预选场址。
一般情况下,预选场址的遴选首先从空中条件分析着手,基于现有军航机场是否搬迁,空域是否可协调、是否能够满足确定的跑道运行飞行程序要求等,分析场址空中条件,在此基础上再分析场址地面条件。
711 应对预选场址从工程技术条件、航行服务、工程经济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重点分析各预选场址近期建设和运行的差异,并对影响远期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概述。
可以看出,预选场址的比选,无论是工程技术条件、航行服务,还是工程经济,均是围绕近期建设工程展开的。但对于高填挖方机场、填海机场、人口密集地区机场等,机场近期跑道技术参数的确定必须近远期相结合来考虑,远期绝非简单的进行概述,否则很可能会出现近期选址方案较优,远期土石方量、拆迁量巨大,扩建工程实施难度大等情况。
这本由民航局机场司组织编写的《民用运输机场选址规范》,对规范民用运输机场选址工作意义重大。机场选址工作是个技术活,有了规范就有了依据和标准。
(作者:明说民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