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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运输机场建设“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方案

文号:民航发〔2019〕1号

发布日期:2019年1月3日    

实施日期:2019年1月3日    

是否现行有效:现行有效    

浏览量:1435次

 


       近日,民航局印发《民用运输机场建设“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方案》。

       调整后,续建机场30个,新建机场43个,改扩建机场125个迁建机场17个。原则支持晋城、潢川、龙岩、百色等机场项目开展前期研究工作。未列入中期调整项目清单的的项目可开展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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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为原“民用运输机场建设“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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