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18-2030年)
文号:黑发改铁航〔2018〕165号
发布日期:2018年2月28日
实施日期:2018年2月28日
是否现行有效: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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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的发展目标指出,到 2020 年,全省建成 A2 级以上通用机场累计达 19 个, 密度达到每十万平方公里 4 个,基本实现各市(地)拥有通用 机场或兼顾通用航空服务的运输机场。通用航空服务覆盖农产品主产区、主要林区、所有 5A 级旅游景区,对国家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网络、通用航空旅游示范工程以及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提供支撑。
到 2025 年,全省建成 A2 级以上通用机场累计达 46 个, 密度达到每十万平方公里 10 个,基本满足重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要求,较好适应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省66%的县级行政单元能够在地面交通 30分钟范围内享受到通用航空服务,服务的总人口达到全省总人口的 72%。
到 2030 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分布合理、功能完善、 集约环保的现代化通用机场体系。 全省建成 A2 级以上通用机 场累计达 68 个,密度达到每十万平方公里 14 个,基本实现通 用航空运营机场“县县通”、所有县级行政单元在地面交通 30 分钟范围内通用航空服务全覆盖。将全省所有通用机场纳入应急救援体系,航空应急救援 30 分钟响应时间基本覆盖全省所 有区域,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要求;通用机场与运输机场发展相互促进,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更加紧密,与城市发展更加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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