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2 11:41:34
新闻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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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1/11/2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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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0年9月,国务院取消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核准许可,改为备案管理。为做好政策衔接和落实,进一步优化通用航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民航局运输司组织起草了《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以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印发。现面向行业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研究,按要求填写《意见建议反馈表》,于2021年12月6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xj_song@caac.gov.cn,并注明邮件标题为“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备案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附件: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意见建议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