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用机场布局规划
文号:鲁政字〔2018〕116号
发布日期:2018年6月5日
实施日期:2018年6月5日
是否现行有效: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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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发展目标指出,到2022年,全省民用机场达到52个 (不含A3级通用机场),其中运输机场12个 (新增3个),A1、A2级和B类通用机场40个 (新增34个),密度达到3.29个/万平方公里,建成一批A3级通用机场,形成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现代化民用机场体系,大部分设区的市拥有运输机场和若 干通用机场,建成与陆海交通衔接紧密、互为补充的空中交通网络,客货吞吐量分别达到8500万人次和80万吨 。
到2025年,全省民用机场达到69个 (不含A3级通用机 场),其中运输机场12个 (新增3个),A1、A2级和B类通用 机场57个 (新增51个),密度达到4.37个/万平方公里。空中 交通网络更加完善,客货吞吐量分别达到1.3亿人次和130万 吨。
到2035年,全省民用机场达到110个 (不含A3级通用 机场),其中运输机场16个 (新增7个),A1、A2级和B类通 用机场达到94个 (新增88个),密度达到6.97个/万平方公里, 建成以运输机场和A1级通用机场为枢纽、A2级通用机场为骨 干、A3级和B类通用机场为节点的机场网络体系,客货吞吐量分别达到 2.5 亿人次和260万吨,现代化的机场群基本完善,民航综合保障能力和运营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规划》进一步明确通用机场的总体布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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