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十三五”通用机场布局规划
文号:琼发改交能〔2016〕2802号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8日
实施日期:2016年12月8日
是否现行有效:现行有效
《海南省“十三五”通用机场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规划新建18个通用机场,在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设直升飞机临时起降场,实现对所有地级市和大部分县通用机场的覆盖。
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在为旅游业提供游览飞行服务、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精确原始数据、为农林牧渔等提供空中作业、以及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有产业链条长、服务领域广、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目前,海南已有3个民航颁证的通用航空机场:南航三亚珠海直升机起降场、东方直升机场、儋州西庆通用航空机场,但机场服务范围仅覆盖西部和南部地区,数量少,分布不均,不成网络。
而近年来我省通用航空飞行业务发展迅速,目前常驻有人驾驶通用航空器就有34架,主要经营业务涉及南部海区搜救、海上石油作业、公务飞行、海洋巡查、航空探矿、农林喷洒、海上包机、航摄游览等商业活动。2015年通航飞行执行架次已达到22906架次,比2014年增长97%,飞行小时数已超过1万小时,因此急需加快通用机场的建设。
根据《规划》,我省将结合海口分区低空空域划分,在海口、三亚及划分为监视空域、报告空域的区域周边建设一类、二类机场,鼓励运输机场利用现有设施发展通用航空业务。其中,一类机场按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在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东方、琼中等市县共设置7个。同时在重点农林区、部分5A级旅游景点或重点景区建设三类机场,满足空中观光旅游、景点度假区之间的空中快捷运输需求。
到2020年,在原有已建的3个通用航空机场的基础上,利用“十三五”已建、规划建设的5个运输机场兼顾通用机场功能,共规划新建7个一类机场、7个二类机场、4个三类机场。同时,为执行紧急任务,我省将在符合条件的城市核心商务区、主要景区、酒店集中区、医院、岛屿设置直升飞机临时起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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